癔症一词的原有注释为“心意病也”,也称为歇斯底里,是一种较常见的神经病,以乡村多见。目前认为癔症患者多具有易受暗示性,喜夸张,感情用事和高度自我中心等性格特点,常由于精神因素或不良暗示引起发病。可呈现各种不同的临床症状,如感觉和运动功能有障碍,内脏器官和植物神经功能失调以及精神异常。这类症状无器质性损害的基础,它可因暗示而产生,也可因暗示而改变或消失。
本病的发病年龄多数在16~30岁之间,女性远多见于男性。
症状与表现:
痉挛发作、肢体震颤、肌阵挛、抽搐、瘫痪、起立不能和步行不能、不言症、失语症、多种感觉障碍和特殊感官障碍,植物神经肌能障碍。情感爆发、意识朦胧状态、昏睡状态、遗忘症、童样痴呆等。
诊断鉴别
癔症的表现可谓多种多样,既可有运动、感觉等障碍的类似神经系统疾病的症状,又可有各种内脏病变的类似各科疾病的症状,也可有短期发作的精神症状(变态心理症状)。可以说癔症的表现可以模仿临床各科的任何疾病的表现,因此极易误诊。已有许多最初诊断是癔症,而实际上是躯体疾病,因而拖延了治疗的教训。所以癔症在临床上要作出正确的判断,难度是较大的,特别对于临床经验缺乏者来讲,不要轻易下癔症的诊断。
但癔症的第一次发作,绝大多数是在一定的精神刺激下发病的,以后遇见类似的刺激,或在病人回想起这种刺激的情况下,也可以促使癔症再发。此外,癔症所出现的各种表现,不论是感觉障碍、运动障碍、内脏病变等,其临床症状常是多变的,易通过暗示而改变病变表现的程度、范围,而且这些病变表现常不符合人的解剖生理上的特点或疾病的固有规律,而这些对于正确判断癔症是很有帮助的。
癔症的精神症状亦可多种多样,但其症状呈现尽情发泄和表演的特点,使人印象很深,有的亦可出现许多幼稚
(1)癫痫大发作:一般无精神因素,意识完全丧失,大小便失禁,病理反射阳性,暗示治疗无效等,可资鉴别。
(2)反应性精神病:病程较久,常有强烈精神创伤史,症状不呈阵发性,动作杂乱而无目的,暗示治疗一般无效。
(3) 某些人为避免不愉快事件的发生,或为获取赔偿,或为避免服役,或在囚犯中,常出现诈病现象,其表现有时难与癔症相鉴别。因癔症的夸张、表演色彩,常给人一种装病的感觉。但是诈病者有明确的目的性,症状易受意志的支配,可因时、因人、因地而异,很少能持续存在,且在公开场合常矫揉造作。
(4)
诊断依据
1分离性遗忘症(癔症性遗忘):符合癔症诊断依据。以阶段性或事件遗忘为主要临床表现,所遗忘的那一段时间或事件对病人具创伤性和使病人痛苦。不具有器质性遗忘症特点,如以短程记忆损害为主的进行性遗忘症,头部外伤后的逆行性遗忘症等。
2分离性漫游症(癔症性漫游):从住所和常去的地方离开出走,不辞而别。发生在白天醒觉时。事先无任何目的构想,开始和结束都是突然的。在漫游过程中保持着基本的自我照料(饮食、个人、卫生等)以及与陌生人的简单交往(如搭车、问路),肤浅的短暂接触看不出有明显的精神异常。有身份觉察障碍。事后有遗忘。
3分离性身份障碍(癔症双重或多重人格):急起的一过性精神障碍。自己身份觉察障碍,常见形式为鬼怪或死者的亡灵等附体,取代病人身份。对周围环境缺乏充分的觉察。没有妄想、幻觉等精神症状。
4癔症性精神病:反复出现幻想性生活情节与片断的幻觉妄想、意识朦胧、神游症、表演性矫饰动作,幼稚与紊乱的行为。病程持续数周,可有短暂间歇期。自知力不充分,对疾病泰然漠视。
5转换性运动和感觉障碍(转换性癔症):有心理、社会因素作为诱因。肢体瘫痪,不能站立、步行等。
临床表现形式与神经解剖生理相矛盾。排除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
疾病分类
疾病分类
1分离性遗忘症(癔症性遗忘)。
2分离性漫游症(癔症性漫游)。
3分离性身份障碍(癔症性双重或多重人格)。
4癔症性精神病。
5转换性运动和感觉障碍(转换性癔症)。
6其它癔症形式。
治疗原则
采用心理治疗、药物治疗、物理治疗相配合的综合治疗措施,其中以心理治疗尤其重要。心理治疗:暗示治疗。催眠治疗。解释性心理疗法。
分析性心理疗法。
行为疗法。
家庭治疗。
用药原则
苯二氮卓类药物,有明显精神性症状或癔病性精神病人,可使用抗精神病药物(氯丙嗪或合用盐酸异丙嗪各25~50mg,或安定10~20mg,肌肉注射,使病人深睡,不少病人醒后症状即消失。 从小剂量开始,以控制症状为目的。
心理咨询师没有处方权的,只能做心理咨询。
心理咨询师没有处方权的,只能做心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