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师招生信息
职业道德   规章制度
  为更好地保护来访者的合法权益,本服务部特制订如下职业道德准则,本服务部所有执业人员均需严格遵守,并要求来访者相互配合,以切实保护来访者的合法权益: 

一、心理咨询原则

1、保密性原则:这一原则是指心理咨询师(员)有责任对来访者的谈话内容予以保密,来访者的名誉和隐私权应受到道义上的维护和法律上的保证。

2、整体性原则:这一原则是指在咨询过程中,心理咨询人员要有整体观念,对来访者的心理问题做到全面考察,系统分析,既要重视心理活动诸要素的内在联系,又要考虑心理,生理及社会因素的相互制约和影响,以使咨询工作准确有效,防止或克服咨询工作中的片面性。

3、发展性原则:这一原则是指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咨询人员要以发展变化的观点来看待来访者的问题,不仅要在问题的分析和本质的把握中善于用发展的眼光做动态观察,而且在对问题的解决和咨询结果的预测上也要具有发展的观点。

4、异同性原则:所谓“异同性”是指在咨询过程中,咨询人员既要注意来访者的共同表现和一般规律,又不能忽视年龄差异,性别差异和个体表现差异,要善于在同中求异,异中求同,努力做到两者的有机结合和统一。

5、艺术性原则:这一原则是指心理咨询人员在咨询过程中要通晓咨询的理论和技巧,善于运用言语表达,情感交流和教育手段促进来访者的思想转化和行为改变,以便如期实现咨询的目标。

6、坚持性原则:这一原则是指在咨询过程中,咨询员要引导来访者充分认识解决心理问题总是艰巨性、复杂性、特别要对心理障碍的矫治问题坚持不懈,不怕反复的信念,这样才有利于咨询或治疗效果的巩固与提高。

7、信赖性原则:这一原则是指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咨询人员应从尊重信任的立场出发,努力和咨询对象建立起良好的信赖关系。以确保咨询工作的顺利进行,取得圆满的咨询效果。

二、 咨询预约制度

  为了合理安排咨询时间,避免出现同一时间多个来访者来访,造成来访者的等待和时间浪费,同时也为了让咨询师事先对咨询问题有所准备,以便充分调动有关知识资源,为来访者制定合理的咨询步骤和方案,保障咨询工作达到最佳效果,更好地服务于来访者,本服务部计划推行心理咨询预约登记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1、来访者可以通过电话或来心理服务部进行预约心理咨询登记。来访者面谈咨询必须提前至少两天进行预约。

   咨询电话是:5046479    

2、咨询师个人原则上不允许私下预约来访者,如果有来访者主动找咨询师进行预约,咨询师可以要求该来访者到心理服务部进行预约,或者由咨询师及时告知心理服务部助理,自己的哪个时间段已被预约,以防止重复预约的现象发生。

3、如果咨询师在咨询时间不能按时到达,必须提前告知心理服务部,以便及时通知来访者并确定下次预约时间。

4、咨询预约表由心理服务部助理填写。

三、心理咨询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执业人员工作守则

1、执业人员应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在工作中建立并执行严格的道德标准。

2、执业人员应注意加强自身修养,通过自我心理分析,提高自己的心理素质。

3、执业人员应通过理论学习和工作实践、教学和科研活动,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

4、执业人员应明确了解自己的能力界限和职能界限,不作超越自己能力和职能范围的事情。

  (二)对来访者的责任

执业人员在工作中要体现心理咨询服务“助人自助”的原则,对来访者负责,使他们获得适当的服务并由此获益。

1、执业人员应对咨询者一视同仁,不得因来访者的性别、民族、宗教信仰、地位和经济水平等因素歧视来访者。

2、执业人员在治疗关系建立之前,应使来访者明确了解心理咨询与治疗工作的性质、工作特点、收费标准和这一工作可能的局限以及来访者的权利和义务。并就对工作重点与来访者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应与来访者达成书面协议。

3、执业人员应明确其工作的目的是促进来访者的成长、自强自立,而并非使来访者在其未来的生活中对执业人员产生依赖。

  (三)与来访者的关系

执业人员应尊重来访者,按照本专业的道德规范与来访者建立良好的治疗关系。

1、执业人员应对自己所处的位置对来访者的潜在影响有清楚地认识,不得利用来访者对自己的信任或依赖谋取私利。

2、为保证咨询与治疗工作的客观性,执业人员应避免在治疗中出现双重关系(即应避免与熟人、亲友、 同事等建立治疗关系);如果双方的治疗关系已超越了工作界限(例如发展了异性之间的亲密关系),应采取转换心理咨询师等措施终止这一治疗关系。

3、当执业人员认为自己不适合于对某个来访者进行工作时,应对来访者作出明确的说明,并且应本着对来访者负责的态度将其介绍给另一位合适的专业人员。

  (四)保密

保护个人隐私,是心理咨询工作者一项非常重要的责任,除特殊情况外,任何执业人员均应遵守保密制度:

1、执业人员在咨询工作中收集的个人资料,包括个案记录、测验资料、信件、录音、录像和其它资料, 均属于专业信息,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保存,除司法机关凭介绍信可以借用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企事业单位委托的人才素质测评报告不在此列。

2、执业人员在开始咨询工作的开始就应来咨询者说明心理咨询与治疗工作的保密原则,以及这一原则在应用时的限度。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于集体心理治疗。在团体咨询中,关于团体成员的自我揭露,心理咨询师(员)必须事先设定守密标准。

3、只有在来访者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治疗或咨询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在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或进行教学、科研、写作等工作时,引用案例时均需隐去那些可能会据此辨认出咨询者有关信息的资料。得到来访者书面许可的情况可不受此限制。

4、执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或危及他人安全的情况时,必须采取必要措施以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必要时应通知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

四、心理咨询师职责

1、 遵守心理服务部的各项管理制度。

2、 遵守心理咨询师的道德规范。

3、 遵守为来访者保密的原则,不泄漏来访者任何个人信息。

4、 对待来访者要以人为本,在充分了解来访者信息后给予相应的心理咨询与治疗。

5、 做好咨询师之间的协调与配合,转介自己不能胜任的来访者,不得耽误来访者的治疗。

6、 做好来访者的咨询记录,管理好来访者档案,不得私自把来访者档案拿出中心。

7、 做好与接待员的配合,及时将空出的咨询时间通知接待员,以便及时安排新的来访者。

8、 不断充实完善自己的心理咨询理论和技术,以便更好为来访者服务。

五、接待员职责

1、 遵守心理服务部各项管理制度

2、 仪表端庄,服装整洁,准时上岗,不聊天,不擅离岗位。

3、 语言规范,尊重来访者,做到亲切、和蔼、耐心地接待来访者,不急不躁,切忌冷漠待人或与来访者争吵。

4、 做好来访者基本信息的登记,仔细、认真并完整地填写各种登记表,字迹工整清晰。

5、 接听电话时,要注意语气、语调和语速,每个电话的接听时间不超过30分钟。

6、 上班不得吃零食,工作室电话不可以私用。

7、 及时给登记过的来访者安排咨询时间。

8、 来访者咨询时间确定后及时给予通知。

9、 务必对来访者交待本心理服务部的各项规定,如预约制度、收费标准等,不急躁,耐心。

六、来访者档案管理制度

1、 书写规范:要包括基本信息,主要有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业、婚姻状况、有无子女、籍贯等,要有记录的日期,咨询内容记录尽量详细,字迹工整清晰。

2、 档案的登记管理:对于新的来访者进行初次咨询后要进行档案登记,将档案放于相应位置,没有经过允许不得拿出心理服务部。

3、 每次将来访者档案拿出档案柜后,务必及时放回,不得带出心理服务部,不得给不相关人员看,做到为来访者保守秘密。

4、 来访者咨询记录单上要有咨询师的签名。

七、便民服务措施

1、 对老、弱、病、残的来访者,要给予特殊照顾。

2、 备有一次性水杯和饮用水,提供免费服务。

3、 提供简单咨询,如心理服务部管理制度、咨询预约制度、咨询师基本情况介绍、转介机构介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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