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 小学生小波(化名)出现情绪障碍后,称受到班主任的不公正待遇,起诉学校和班主任索赔。近日,此案在市二中院二审开庭,该院少年庭聘请了心理专家对小波进行专业咨询和辅导。
小波现年10岁,2008年起就读于某小学。2011年5月,小波被医院诊断为“儿童情绪障碍(学校恐怖突出)”,因此陆续请假休养,并到多家医院就诊。2011年10月开始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
小波及其家长认为,小波出现上述心理症状,是因在校期间受到班主任老师“不公正及非法待遇”,家长多次找到学校、区教委及市教委等反映情况。因无法接受学校及教委出具的意见,家长诉至法院要求学校及老师赔偿17万余元,并要求老师赔礼道歉。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小学教师存在违反师德的言行,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小波目前所患情绪障碍与学校及教师的教学活动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小波的诉讼请求。小波及其家长不服,提出上诉。
市二中院审理中,法官了解到小波目前情绪并未好转,各种症状有加重的趋势。为帮小波克服心理障碍,尽早返校,法官邀请心理专家在庭审后对小波进行专业辅导。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